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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雜費減免/五專前三年免學費

 

學雜費減免/五專前三年免學費

舊生助學措施公告_112-1五專前三年_(PDF)

舊生助學措施公告_112-1五專高年級、二專、大學部_(PDF)

課外組助學措施_(PDF)

 

enlightened如有特殊身分,兩種補助可同時申請嗎?

身分別

五專前三年

免學費

學雜費減免

備註

學費

雜費

軍公教遺族

擇優申請

現役軍人子女

擇優申請

身障學生或子女

(輕度/中度)

V

V

身障學生或子女

(重度/極重度)

V

V

低收入戶子女

V

V

中低收入戶子女

V

V

原住民

V

V

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
V

V

 

 

臺北校區112學年五專前三年免學費申請事宜

一、申請時間

上學期舊生11204月17日至112年0505

             新生於學號公布日起至825日前

下學期: 112117日至1121125

二、申請方式

請協助填寫紙本申請表單,填寫完成後給家長簽章繳交給班長,以班級為單位回收至課外組。

三、申請身份

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在學學生(五專前三年無論就讀公立或私立技專校院、家庭年所得多寡、戶籍所在地為何,均可申請學費全額補助,但不含雜費 及其他費用)。

四、繳交文件

()申請表(正面)
(
)切結書(背面)

五、具有以下任一情形者,不得辦理申請

()已申請其它政府公費學費補助者。
(
)符合下列學雜費減免身分並欲申請學雜費減免方案者(重度身障學生/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)
(
)因降轉、重讀等因素已領過同學年補助者。

六、補繳件方式

1.郵寄方式:申請資料請以「掛號」寄出,以免遺失影響權益,信封上面請註明「申請五專前三年免學費」字樣。

郵寄地址:114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137 學務處課外組

2.到校方式:寒暑假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四上午900至下午400

 


01_
五專前三年級免學費申請辦法(PDF)

 

02_五專前三年級免學費申請單(PDF)

 

北校區112學年學雜費減免申請事宜

 

一、申請時間

上學期舊生1120417日至112年0505

             新生於學號公布日起至825日前

下學期112117日至1121125

二、申請方式

線上系統填寫資料列印後,請家長簽名並檢附佐證資料繳至學務處課外組。

三、申請身份

中、低收入戶學生、身心障礙學生及人士子女、原住民籍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、軍人子女、軍公教遺族。

四、申請入口

學校首頁右上角->相關連結->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助學金申請->減免助學申請系統入口網站(輸入帳號:學號、密碼:身分證)-登入。

五、繳交文件

()申請表(網路申請後下載列印,請同學及家長須簽名加蓋章)
(
)證明文件(例:身障手冊、低-中低收、特殊境遇、軍公教遺族等證明)
(
繳交新式甲式戶口名簿影本(記事欄絕不可省略),或戶籍謄本須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,具有學生、配偶及雙親戶籍登錄,戶籍若在不同處,須各備一份(記事欄絕不可省略)

六、補繳件方式

1.郵寄方式:申請資料請以「掛號」寄出,以免遺失影響權益,信封上面請註明「申請學雜費減免」字樣。

郵寄地址:114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137 學務處課外組

2.到校方式:寒暑假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四上午900至下午400

 

申請類別(請勾選)

應 繳 證 明 文 件 (資料繳交請勾選)
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
□輕度(減免40%)

□中度(減免70%)

□重度(減免100%)

□身心障礙手冊(查驗正本,繳交影本)

□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新版戶口名簿(含詳細記事)

□前一年度家戶所得証明(220萬以下)

*註1:戶籍謄本(戶口名簿)內未婚需含學生本人、父母或監護人;已婚學生加計配偶資料(分開居住之戶籍亦須申請)。

*註2: 符合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資格者,中度減免100%學費+ 70%雜費,輕度減免100%學費+40%雜費;不符合資格者,中度減免70%學費+雜費,輕度減免40%學費+雜費

身心障礙學生

□輕度(減免40%)

□中度(減免70%)

□重度(減免100%)

低收入戶

(減免學費+雜費100%)

□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(須有學生名字)

□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新版戶口名簿(含詳細記事)

□學生本人印章

*註1:當年度中低收入戶,符合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資格者,減免100%學費+ 60%雜費;不符合資格者,減免60%學費+雜費

中低收入戶

(減免學費+雜費60%)

原住民籍學生

(依部頒規定標準核減)

□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新版戶口名簿(含詳細記事)

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
(減免學費+雜費60%)

□社會局或鄉鎮市(區)公所開具之核定公文(證明文件)

□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新版戶口名簿(含詳細記事)

*註1:(符合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資格者,減免100%學費+ 60%雜費;不符合資格者,減免60%學費+雜費)

現役軍人子女

□現役(家長)軍人身分證影本

□家長在職單位「在職證明」

□本人及家長現任公職者須附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證明

軍公教遺族子女

□軍人身分證、軍眷補給證(查驗正本,繳交影本)

□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新版戶口名簿(含詳細記事)

□本人及家長現任公職者須附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證明

 

相關連結

(一)本校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

(二)各類學雜費減免法規

(三)第e學雜費入口網


備註:

()務必請先完成減免申請後,再辦理就學貸款,不得溢貸。

()同一教育學程不得重複申請

()如有申請學費補助,請確認繳費單金額再繳費,如已繳費補申請者,請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吳老師申請退費

()延畢生及在職專班學生須本人為身心障礙學生才可申請,其他身份皆不可申請。
(五)備妥申請文件後,親送或郵寄至課外活動組吳老師,才算完成申請。
(六)如無法外出者,可於校園開放時,補辦申請與繳費單改單作業。

01_減免流程圖 (PDF)

02_減免辦法-新生 (PDF)

03_減免申請單 (PDF

04_低收住宿申請 (PDF)

05_學雜費減免教學說明 (PDF)